바로가기 메뉴
본문 바로가기
주메뉴 바로가기

发货人申报

首尔市农水产食品公社总是和顾客在一起。

出货人申报制是指?

为了防止出货人假名、借名出货,促进实名、品牌流通而制定的制度,依据农水产品流通及价格稳定相关法律第30条,拟向批发市场发送农水产品的生产者及生产者团体必须向相应批发市场的开设人申报。

有意在可乐洞农水产品批发市场或江西农水产品批发市场上出货的生产者及生产者团体,必须在首尔市农水产食品公社进行出货人申报,并且应把申报后领到的出货人申报编号填写到发货单等上,然后再进行交易。

出货人申报方法

访问网站上的“市场消息>登记指南>出货人登记>出货人申报”,点击出货人申报加入按钮,输入申报事项,即可完成出货人申报的提交。之后,经批准程序,赋予相关出货人申报编号。

对未申报出货人的处罚

自2009年8月1日起,未以出货人申报编号交易的出货人将不能接收有关出货补贴支付、竞拍结果的短信服务。如果是上市例外品类,未填写出货人申报编号的发货单将无法在运入申报所提交。

相关咨询事项

请咨询首尔市农水产食品公社(+82 2-3435-0417)